①“单昂首”模式:报关单“境内收发货人单元”和“出产发卖单元”均填写卖家;②“双昂首”模式:报关单“境内收发货人单元”填写外综服公司,“出产发卖单元”填写卖家。
3。“阳光收汇”,“单昂首”模式下,卖家能够凭仗出口报关单通过公账收汇。“双昂首”模式下,卖家能够委托外综服企业通过深圳外汇部分许可的“外综服代收汇”的体例收受接管货款。卖家凭仗合规和报关单,打点出口退税手续,并凭仗合规税前扣除相关成本后,按计较缴纳企业所得税。全球商业不确定不不变要素增加,跨境电商阳光化是推进跨境电商财产久远成长的必然选择。税务、外汇等部分优化监管模式,支撑各类跨境电商企业领会阳光化、拥抱阳光化、参取阳光化,共促跨境电商生态持续健康成长,为深圳经济高质量成长做出更大贡献。
正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海潮下,跨境电商已成为国际商业的主要增加极。然而,跟着跨境电商的飞速成长,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成长。正在此布景下,深圳市依托深圳市线上分析办事平台,帮力企业“轻拆上阵”拥抱阳光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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